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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何强)为进一步调动全区各街道人大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街道人大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开展,近日,重庆市黔江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党组2023年第6次(扩大)会议召开并审议通过了《街道人大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考评办法》明确了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具体分为自身建设、家站点建设、服务代表、组织代表履职监督、宣传信息等方面,合计分数为100分。同时,设立加分项,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考评办法》明确了考评时间和方式,由区人大常委会考评小组年终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在各人大街道工委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听汇报,查看活动记录、会议记录、台账和有关现场等方式,对人大街道工委全年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要求和指导意见。
《考评办法》明确了考评结果运用,由区人大常委会根据考评结果对各人大街道工委进行排名,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并将结果向区委组织部通报。